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07學年度第二學期
「通識教育講座」場次
【日間部】講座(下午3:20-5:10):
聽群分為A、B兩群,請同學按群表內日期至音樂廳聽講
A群週三 |
B群週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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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機電輔一甲、四機電輔一乙 四飛機一甲、四飛機一乙 四航電一甲、四航電一乙 四材料一甲、四材料一乙 四材料一丙、二電機一甲 |
四車輛一甲、四車輛一乙 四設計一甲、四設計一乙 四動機一甲、四動機一乙 四自動一甲、四自動一乙 二電子一甲、二媒體一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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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/06 |
莊淑靜理事長 |
3/07 |
陳瑞麟教授 |
3/13 |
李彥樑背包客(大樹) |
3/14 |
林蔚真執行長 |
3/27 |
陳偉嵩組長 |
3/28 |
賴美媖藝術總監 |
4/10 |
張新福副局長 |
4/11 |
謝錦桂毓教授 |
4/24 |
吳介民副研究員 |
4/25 |
江雅綺委員 |
5/08 |
傅勝利理事長 |
5/09 |
洪千雅律師 |
5/15 |
嚴忠政執行長 |
5/16 |
白爾雅老師 |
5/22 |
Artur Koscianski Assisttant Professor |
5/23 |
張素卿總編輯 |
6/12 |
講座期末考 |
6/13 |
講座期末考 |
※ 場次若有變動,以通識教育中心網頁公告為準。 http://cge.nfu.edu.tw/ ※
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06學年度第二學期
「通識教育講座」實施辦法
一、實施方式:
- 通識教育講座為一年級一學分的必修課程。
- 請留意所屬聽講班群(分為A、B)講座場次。
- 出席通識教育講座請務必攜帶學生證,以便進行出席資料登錄。
- 講座實施場次若有變動,將於中心網頁、班級櫃發出公告通知。
- 實施地點:學生活動中心音樂廳
二、成績評量
- 期末時針對學生聽取演講內容(每場演講三至五題選擇題)舉行期末考,採取電腦閱卷。
- 期末考成績占50%,出席成績占50%,務必全程出席以免影響學期成績。
三、實施獎勵辦法
最佳提問獎:於日間部通識講座演講後,踴躍提問之同學,獲得獎品乙份。
四、注意事項
- 講座進行期間請勿任意出入、影響講座秩序;必要離席時,請將學生證交給門口的工作人員,超過20分鐘將視為曠課。
- 如發現代刷卡情況,代刷卡者及被刷卡者均將記申誡乙支。
- 每場次皆有簽到表,請勿代簽!工作人員會進行抽點,若人數不符會於講座結束後留下逐一點名。
- 音樂廳內嚴禁飲食。
- 講座進行期間請不要聊天吵雜,影響他人授課權益。
- 離開音樂廳時請務必帶走週邊垃圾,共同維護聽講場地整潔。
- 請班代協助於16:20分收齊提問單與點名條交予工作人員。
通識教育中心謹製
網址:http://cge.nfu.edu.tw/
電話:(05)631-5180、5837、5836

